遵纪守法,远离不良行为
今年12月4日,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,也是全国法治宣传日。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,做到自觉遵纪守法,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,12月4日下午,五河新村小学六年级全体学生齐聚学校阶梯教室,聆听了一场法治教育宣讲。
六年级中队辅导员严志寒老师主持了本次活动。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工委法治宣传报告团成员、市中院关工委委员高银南法官以“遵纪守法,远离不良行为”为题,为同学们做了深刻而精彩的法治宣讲。
高法官首先向同学们解释了什么是未成人的不良行为,并结合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因不良行为而导致犯罪的案例,指出:旷课、夜不归宿、沉迷营业性娱乐场所使未成年人处于危险境地;打架斗殴、辱骂他人、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导致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;强拿硬要、利用暴力相威胁或者以其他手段相要挟的方法,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是犯罪的开端;交友不慎、哥们义气容易走邪路;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是欺凌行为;沉迷黄色网站或网络暴力游戏会引发未成年人犯罪。
同学们全神贯注地聆听,透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,知道了法律的威严和遵纪守法的重要性。作为小学高年级的学生,怎么可以远离不良行为,避免踏进犯罪深渊呢?高法官强调:1、遵纪守法是远离不良行为的基本保证;2、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,增加抵御能力,是远离不良行为的根本性措施;3、控制情绪、保持良好心态,可以有效避免冲动行为。
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。行为养成习惯,习惯决定品质,品质决定命运。宣讲活动结束后,同学们纷纷表示: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,加强自身修养,学会管理好自己的情绪,做学法、守法、敬法的好学生、好公民。
时间:2020-12-05 16:01:00
ꄘ来源:无锡市五河新村小学